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驾撞汽车,承担事故全责

发布时间:2020-05-25责任编辑:周彪来源:引力播移动端
  5月5日20时许,昆山交警接市民报警称:在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轿车驾驶人周某称:当时自己沿着萧林路直行,突然砰的一声,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其相撞,自己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喝酒了,而且神志不清。
  民警勘察完现场后赶去医院对电动车驾驶人潘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86mg/100ml,达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标准。之后,潘某的血检结果达289mg/100ml,民警调取了视频监控,发现潘某刚从小区出来,准备驾驶电动车横过马路,根本没有注意到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在了汽车的侧面,所幸人无大碍。
  民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潘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且横穿马路,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汽车驾驶人周某不负该起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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