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 非机动车违停将处以罚款

发布时间:2018-10-15责任编辑:周彪来源:交汇点
  这个周末,为全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姑苏区相关部门与各个片区放弃休息时间,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同时,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整治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在本次整治区域中,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将依法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是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10月13日、14日两天,姑苏区城管委联合交警等相关部门,对古城区重要区域、交通主干道进行高密度巡逻整治,主要针对三香路、道前街260余处拟划停车区域线的点位,逐一进行查看,重点整治主干道沿线非机动车停放。区城管委还组织市容管理员在人民路察院场、乐桥、广济路新民桥菜场、干将东路相门天桥等处,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并与沿线重点单位就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城管执法人员对三香路沿线的张贴、涂写以及干将路区域违规设置的时令水果摊点进行了整治清理。
  10月15日,山塘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对山塘街区、虎丘景区周边和留园路三个重点整治区域开展常规整治工作,主要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放进行规范,共驱离流动摊点10起、规范商家店外经营30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30余辆。葑门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葑门辖区内道路、沧浪亭、网师园景区等重点整治区域开展整治,共驱离流动摊点23起、规范商家店外经营25 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90余辆。阊门片区出动20余人,清理宝城桥弄和尚义桥80处卫生死角,清运生活垃圾和无主建筑垃圾20余车次,拆除2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
  10月14日,拙政园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狮林寺巷周边未经审批和涉嫌虚假宣传的旅游广告牌进行拆除,涉及广告牌面积约200平方米,并整治了平江路、西北街周边的多处违规现象。盘门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司前街一带机动车道板停车、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据悉,周末两天,姑苏区共计发放告知书6640份。
  此外,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制定《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整治通告》(简称“通告”),对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车头停放标准,重点整治区域的路段、广场不得停放进行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进行界定。
  根据《通告》,本次整治区域的5大类、30条道路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对其非机动车实施扣留。对违法停放且车主不在现场的,将依法实施拖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责令非机动车所有人至指定场所接受处罚。《通告》还明确,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综合行政执法及管理人员对违反非机动车定点停放规定的行为,通过口头教育告知、张贴“友情提示”单等形式,予以规劝提醒,七日期满后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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